工作内容:
1.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;
2.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、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,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◇
3.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,并提出审查意见;
4.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,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,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;
5.主持监理工作会议,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;
6.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、施工组织设计、技术方案、进度计划;7.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、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;
8.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;
9.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;
10.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、处理索赔、审批工程延期;
11.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、监理工作阶段报告、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;
12.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,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,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,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。
任职要求:
1.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工作技能,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尤佳;
2.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、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组织能力,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问题的工作
经验和能力,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;
3.较强的执行力,服从工作安排;
4.具有国家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(已注册)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;5.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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